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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印發《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將以推進《礦產資源法》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及時高效化解自然資源領域矛盾糾紛、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和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建設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好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立法工作安排中包括出臺類項目10件。
其中,《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擬報國務院審查。旨在加強礦產資源管理,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將結合礦產資源管理重大改革實踐予以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擬報國務院發布。
部門規章方面,擬研究制定《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自然資源行政應訴規定》,研究制定《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不動產登記辦法》,研究制定《土地估價管理辦法》,研究修訂《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研究修訂《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研究制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此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部署,將及時推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一攬子”修改。
立法工作安排中包括論證儲備類項目共15件。
其中,研究起草《自然保護地法》《不動產登記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擬報國務院審查。研究起草《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條例》,研究修訂《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擬報國務院發布。
部門規章方面,擬研究修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以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的需要,完善修復治理工作機制。還將研究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自然資源信訪規定》《自然資源統計管理辦法》《自然資源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自然資源違法線索處置辦法》《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研究修訂《林木種質資源管理辦法》。
此外,自然資源部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做好《南極法》《國土空間規劃法》《海洋基本法》《森林法(修改)》等立法工作;根據自然資源管理改革需要,積極開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國土綜合整治、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裁決、海岸帶管理、紅樹林保護、不動產測繪及重大測繪項目管理等方面的相關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