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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發函,對《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原則,做好地質勘查單位信息公示和監督抽查工作,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形成地質勘查單位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與地質勘查活動相關的國家級學會、協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章程的規定,負責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根據征求意見稿,自然資源部將建設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由地質勘查單位自主填報、定期更新其業績及勘查活動等情況,向社會公示,為投資人選擇地質勘查單位提供服務,同時,接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管及社會監督。取得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的地質勘查單位原則上必須填報完整地質災害防治技術人員、設備儀器、項目業績等信息。各級財政出資或政府購買服務的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原則上從監管服務平臺中選取參與招投標的單位;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項目出資人在監管服務平臺中選取承擔單位。
征求意見稿要求,對政府部門出資的地質勘查項目、其他資金投資的地質勘查項目和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分類監管。以事中監管及時化解失信風險;針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地質勘查單位強化事后監管,依法實施列入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對于黑名單單位,推動對其實行聯合懲戒。同時,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切實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懲戒、信用激勵、信息共享、失信曝光制度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