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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自然資源部官網近日向社會發布了《自然資源部已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和《自然資源部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并于7月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規范性文件清理的初步成果及有關情況。
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是自然資源部組建后首次開展的集中全面清理。對納入清理范圍的717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原國土資源部、原國家海洋局、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和自然資源部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全部納入清理范圍)。
清理后擬保留357件,廢止和宣布失效121件,清理后,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將減少50%左右。其中,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稀土礦鎢礦礦業權審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6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通知(國土資規〔2018〕2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資料管理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號)等繼續有效。在落實黨中央擴大開放決策部署,促進外商投資方面,本次清理廢除了《關于測繪資質審查中有關中方控股問題的批復》(測辦〔2009〕91號)。
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表示,此次集中開展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從源頭上解決自然資源管理制度性沖突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對自然資源部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的體檢,該保留的保留,該廢止的廢止,在精簡規范性文件數量的同時不斷提高規范性文件的針對性、協調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到“行為有規范、做事有依據、權力有約束、監督有保障”。
制度上,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實時清理、自動更新、動態調整”清理工作機制。堅持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并舉,將規范性文件清理貫穿到規范性文件管理全過程。原則上,堅持依法清理、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人民立場。同時,堅持科學清理,開門清理。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建立規范性文件整合修改長效機制,強化對規范性文件從起草到發布實施,從評估、清理到修改、廢止的全程管控。將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情況,結合現行開放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要求,適時開展集中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