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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甘肅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甘肅省祁連山地區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辦法(試行)》,要求結合祁連山自然保護區整改工作實施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
辦法提出,生態空間依法實行區域準入和用途轉用許可制度。以土地調查成果、自然資源專項調查和地理國情普查成果為基礎,按照統一調查時點和標準,確定生態空間用途、權屬和分布。將生態保護紅線落實到地塊,并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予以明確。從嚴控制生態空間轉為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禁止生態保護紅線內空間違法轉為城鎮空間和農業空間。
辦法要求,鼓勵通過自然資源綜合整治手段,將城鎮空間轉換為生態或農業空間。為實施易地移民搬遷工程確需開發一般生態空間中的荒漠、荒地為建設用地的,經批準后轉為城鎮空間。鼓勵生態空間內原有建設用地、農業生產用地有序退出。鼓勵根據生態保護建設和提升生態功能需要,按規劃有序實施生態退耕、土地綜合整治、工礦廢棄地復墾、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等工程,因地制宜將原有土地轉為林地、園地或草地等生態用地。批準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區(城鎮空間)復墾為耕地的地塊可轉為農業空間中的耕地,復墾為林地和草地的地塊轉為生態空間中的林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