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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辦法》已經部領導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6月22日
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
違法違規案件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自然資源重大、典型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加強對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案件查處工作的監督指導,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秩序,依據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
本辦法所稱掛牌督辦,是指自然資源部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領域重大、典型違法違規案件的辦理提出明確要求,公開督促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限期辦理,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工作措施。
本辦法所稱公開通報,是指自然資源部向社會公開通報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領域重大、典型違法違規案件處理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工作措施。
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適用本辦法,具體實施由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負責。
二、掛牌督辦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違法違規案件,可以掛牌督辦:
(一)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違法突破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較大、造成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
(三)違法違規批準征占土地、建設、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土地市場政策,以及嚴重違規開發利用土地的;
(五)違法違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情節嚴重或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
(六)嚴重違反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規的;
(七)隱瞞不報、壓案不查、久查不決、屢查屢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八)需要掛牌督辦的其他情形。
三、掛牌督辦案件篩選、呈批和公開
(一)通過信訪、舉報、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監督檢查、地方上報、部門移送等多種渠道,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獲取案件線索。
(二)依據查處職責分工,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對職責范圍內認為應當掛牌督辦的違法違規案件線索,需核清違法違規的主體和主要事實。符合掛牌督辦情形的,提出掛牌督辦建議報自然資源部領導審定,同時附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通知(見附件)。
(三)經自然資源部領導同意掛牌督辦的,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函的形式,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下達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通知,并抄送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
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通知應當通過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自然資源報》或新聞發布會,及時向社會公開。
(四)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通知包括下列內容:
1.案件名稱;
2.違法違規主體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3.掛牌督辦要求;
4.聯系人。
四、掛牌督辦案件查處
(一)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收到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通知后,應當及時按照掛牌督辦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并于掛牌督辦之日起45日內形成調查處理意見。調查處理中遇到重大或復雜情況難以處理的,應當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匯報。調查處理意見應當征求自然資源部意見。
(二)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掛牌督辦案件的調查處理意見進行研究,必要時征求其他司局意見。研究提出的意見經自然資源部領導同意后,及時反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三)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正式作出調查處理意見后,應將調查處理意見報自然資源部,由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在門戶網站、《中國自然資源報》向社會公開。
五、掛牌督辦案件跟蹤督導
(一)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應當對掛牌督辦案件的調查核實、處罰或處理決定的執行、整改落實等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必要時可以派員現場督辦。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結合督察工作任務,對掛牌督辦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督察。
(二)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案件推諉、辦理不力或者弄虛作假的,自然資源部依法依規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六、掛牌督辦案件移送
(一)需追究違法違規主體刑事責任的,由承辦案件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依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違法違規主體涉嫌違紀和職務犯罪的,由承辦案件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三)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移送問題線索工作辦法規定情形,需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移送的,經自然資源部領導同意后,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按照規定移送。
七、公開通報
(一)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負責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違法違規案件進行篩選和審核,擬制公開通報案件材料。
(二)公開通報案件應當符合掛牌督辦案件情形,在其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后可以公開通報。必要時,正在查處的案件也可以公開通報。
(三)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擬公開通報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違法違規主體、主要事實、處理情況以及行政處罰決定書、執行記錄、黨紀政務處分決定書等相關文書進行審核,擬制公開通報案件材料報自然資源部。
(四)經自然資源部領導同意后,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通過新聞發布會、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自然資源報》等向社會通報案件情況。
(五)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正在查處的公開通報案件,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應加強跟蹤指導。案件查處到位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情況報自然資源部,由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負責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自然資源報》向社會公開。
八、其他
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