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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為掌握全國國土利用變化情況,按照《土地調查條例》、《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部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掌握全國31個?。▍^、市)2020年度國土利用變化情況,持續開展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監測,更新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下稱“三調”)成果,保持國土調查數據現勢性,支撐自然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平穩運行,不斷夯實“以圖管地”工作基礎,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延續“三調”組織實施模式和數據更新機制。在“三調”統一時點調查成果基礎上,以2020年度為周期,以2020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在全國范圍內利用衛星遙感、互聯網、云計算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開展遙感監測,提取地類變化信息,結合有關專項監測及自然資源管理成果,制作調查底圖,組織實地調查舉證,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類、面積、屬性及相關單獨圖層信息的變化情況,更新縣級國土利用數據庫,形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繼續采用“分階段分層級”的質量管控機制,通過縣級實地調查舉證,省級、國家級核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性。
二、總體要求
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是“三調”基礎上開展的首次年度變更調查,對于保持“三調”成果現勢性、滿足相關各項自然資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大意義。國土變更調查內容多、工作量大、質量要求高,各地要繼續發揚“三調”中實事求是、團結協作、攻堅克難、善于創新的作風,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一)切實提高認識,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項基礎性工作,始終秉持“堅持黨中央精神,堅持國家立場,堅持權責對等和嚴起來”的指導思想,要始終突出“三調”中“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的真實性調查要求和“講清原因”的地類變化分析要求,逐級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縣級對變更調查成果的真實性負責,省級負責組織做好本省區域調查成果的核查把關,并對本區域調查成果質量負責,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各縣級調查單元的變更調查成果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各項工作。變更調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形式組織實施。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扎實做好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開展宣傳、組織培訓、確定承擔單位、實施具體調查、核查等各項工作,保持組織力度不減、工作勁頭不減、較真碰硬不減,統籌質量、進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切實做好“三調”后的首次年度變更調查工作。
(三)足額落實經費,保證工作順利完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經費按照《土地調查條例》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按分級保障原則,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紤]到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按照“三調”技術路線和要求開展,各地要進一步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協調力度,根據國土變更調查任務和計劃安排,將調查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保障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因預算不足影響工作開展。
三、質量評價
為切實壓實地方各級調查主體責任,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將繼續對省級及縣級調查成果開展質量評價,評價不合格的縣級調查單元和省份,在全國予以通報。
國家級核查評價設省級及縣級新增建設用地圖斑、補充耕地圖斑2個單項差錯率和變更圖斑總體差錯率3項指標,按三項差錯率均低于2%為合格,縣級不合格數量不得大于省內縣數的5%。為確保審批權下放試點省份基礎數據真實性,對試點省份的評價要求提高至單項差錯率不高于1%。
省級數據庫質量評價以初次數據庫質檢通過率為指標,初次國家級數據庫質檢不通過縣數大于省內縣數60%的,視為該省級數據庫質量評價不合格。
四、進度安排
2021年1月15日前,部組織開展遙感監測工作,采集覆蓋全國的衛星影像,提取年度新增變化信息并陸續發給地方。同時,部下發確認數據版本的“三調”統一時點調查數據庫,作為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基礎庫。
1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各地完成補充報備用地管理信息。
2月28日前,縣級調查單元完成縣級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
3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完成省級檢查和整改工作,向部報送省級檢查合格的縣級國土變更調查更新數據。
6月30日前,部組織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的國家級內業核查、數據庫質量檢查、“互聯網+”在線核查、數據庫修改工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部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
7月31日前,部組織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最終數據庫質檢和更新入庫及數據匯總分析工作,并啟用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結果。
根據工作需要,部組織編制了《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隨本通知一并印發執行。
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是“三調”基礎上開展的全面變更調查,任務量大,標準要求高,特別是開展耕地種植屬性等標注信息的持續更新,各地要注意總結變更調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報部。
自然資源部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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