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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20〕8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實施意見(試行)》(內自然資規〔2020〕5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準格爾旗昶旭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上部4-2煤層煤炭資源采礦權協議出讓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的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準格爾旗昶旭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上部4-2煤層煤炭資源采礦權
協議出讓受讓人:準格爾旗昶旭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地理位置:準格爾旗
拐點2000坐標:
1,4371852.8888,37457739.5792, ,
2,4370728.8748,37457708.5794, ,
3,4369528.8604,37457723.5798, ,
4,4369548.8609,37456913.5765, ,
5,4369528.8609,37457023.577, ,
6,4369258.86,37457023.577, ,
7,4369208.8598,37456993.5769, ,
8,4368228.8556,37458543.5935, ,
9,4367708.844,37458343.5928, ,
10,4368708.8483,37455693.5619, ,
11,4369638.8613,37455573.5611, ,
12,4370458.8643,37453843.5342, ,
13,4370486.8645,37452643.5195, ,
14,4372158.8903,37453943.5346, ,
采礦許可證礦區面積:12.2558平方公里
采礦許可證開采標高:1219米到1195米
協議出讓深部資源標高:1286米至1245米標高
勘查礦種:煤
勘查程度:勘探
本次協議出讓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20〕8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實施意見(試行)》(內自然資規〔2020〕5號)第八條之“基于礦山安全生產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等考慮,已設采礦權垂直投影范圍深部或上部的同類礦產資源(《礦產資源分類細目》的類別,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可以協議方式向同一主體出讓礦業權”的規定。出讓收益按照《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綜〔2017〕35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財非稅規〔2017〕24號)執行。
二、公示時間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4日止(20個工作日)
對本探礦權協議出讓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限內以書面材料形式送達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單位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南二環路11號
聯系電話:0471-4215911 ??傳 真:0471-6926948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