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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土地估價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實施細則(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9 號)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土地估價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1﹞295號)等有關規定,我廳組織開展了 2021年度自治區土地估價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2021年度內蒙古自治區土地估價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我廳組織對鄂爾多斯市益園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土地估價機構及其8名土地估價專業的評估師、清水河縣等10旗縣(市、區)《土地估價報告》、及內蒙古不動產調查登記與估價協會(簡稱估價協會)進行了檢查。2021年8月被檢查對象自檢,9-10月對提交的自檢材料相關信息進行核實,10月下旬隨機抽取5名監督檢查人,并吸收土地估價專家2名,對照國家及自治區重點檢查內容,通過歸集有關監管系統數據,復核檢查材料,形成檢查結果。本次檢查估價協會和土地估價機構及其土地估價專業評估師自查材料4份、隨機抽取《土地估價報告》32份。
二、監督檢查結果
(一)32份《土地估價報告》中有29份合格,3份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評估方法選擇不合理,使用六年以上未更新基準地價參與評估;二是評估方法選擇不科學,如市場比較法案例選擇不當,評估使用的參數確定依據不足;三是報告內容不規范,同一內容或數據前后表述不一致等。
(二)3家土地評估機構及其土地估價專業的評估師的從業情況檢查結果為合格。
(三)內蒙古不動產調查登記與估價協會履職情況檢查結果為合格。
三、有關要求
(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涉及的土地估價機構要有針對性的進行整改,各盟市自然資源局要做好后續整改監督工作,并將整改結果反饋我廳。
(二)內蒙古不動產調查登記與估價協會要規范土地估價機構和土地估價專業評估師的從業行為,對評估報告定期進行檢查。各土地評估機構要自查自改,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促進我區土地估價行業健康發展。
附件:2021年度土地估價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結果表
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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