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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工作流程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1〕531號)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對壓覆已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存在爭議的情形開展復核工作。為了做好查詢復核接件工作,對提交報件具體事宜要求如下:
一、報送地址和聯系人
地址:呼和浩特賽罕區包頭大街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
接件辦公室及聯系電話:院主樓一樓120室,0471-3355874
聯系人:肖永濤、郭欣
二、報件/接件形式
報送單位可直接送達120室,或通過內蒙古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送達。
三、報件內容/要件要求
(一)2021年地質調查(研究)院出具的壓覆查詢結果復核情形
提交材料:由建設單位出具給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進一步查詢或復核的函,包括如下附件:
附件1:地調院已出具的查詢函(包括建設項目范圍坐標表)
附件2:查詢坐標光盤
(二)2022年旗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壓覆查詢結果復核情形
提交材料:旗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給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進一步查詢或復核的函,需說明由我院查詢復核的原因。包括如下附件:
附件1:旗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壓覆查詢結果
附件2:建設單位向旗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的復核函
附件3:建設項目查詢坐標紙質(蓋章)和光盤各一套
附件4:壓覆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的,需提交相應的原始評審報告復印件
另說明:通過內蒙古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送達報件的情形,取件時帶上原件存檔。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