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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規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產資源,按照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管理相關規定,2020年繼續對稀土礦、鎢礦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經研究,確定了2020年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國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40000噸,其中巖礦型稀土礦(以輕稀土為主)指標120850噸,離子型稀土礦(以中重稀土為主)指標19150噸。全國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05000噸,其中主采指標78150噸,綜合利用指標26850噸。上述指標均含《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20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33號)下達的第一批指標。分?。ㄗ灾螀^)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具體分配見附件。
二、有關省級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在通知下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將指標分解下達到市、縣或企業。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應集中下達給6家稀土集團下屬礦山企業。在分解下達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礦山所在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簽訂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三、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采礦權人認真執行稀土礦月報和鎢礦季報制度,及時、準確、規范開展網上直報。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稀土礦、鎢礦指標執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上報。
四、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共同做好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監督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
1. 2020年度省(自治區)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docx
2. 2020年度?。ㄗ灾螀^)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