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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印發關于開展礦山外包工程和資源整合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整治范圍、重點內容、時間安排等方面進行明確。
通知稱,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含煤礦整體托管及工作面安裝、撤除等各類專業化服務承包工程),資源整合煤礦。重點整治托管煤礦未按照《煤礦整體托管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整體托管,或者違規將井下采掘工程分包轉包的;托管煤礦承托方管理機構設置、管理人員配備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不具備托管能力的;托管煤礦委托方超能力下達生產計劃和經營指標的;托管煤礦承托方上級公司未按規定將托管煤礦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未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等26項內容。
通知稱,此次專項整治分為企業自查整改、專項檢查、抽查復查三個階段,分別需要在6月30日前、10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完成。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根據職責,分別作為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牽頭部門,要明確本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聯系人,明確1名處級干部為聯絡員,及時制訂工作方案。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煤礦整體托管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馬曉敏)